一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及技術規范等。
二、負責項目規劃方案設計、方案會審、方案報批等工作。
三、負責項目勘察、初步設計、施工圖設計、施工圖審查、出圖等工作。
四、負責與設計單位的聯絡,做好相關專業的技術協調工作。
五、負責各階段設計圖紙的復審工作及設計質量、設計成本的把關工作。
六、負責項目圖紙會審、專家論證、設計交底等工作,并落實相關問題的修改變更等工作。
七、負責解決項目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設計問題,并落實設計文件的修改變更等工作。
八、負責相關重要技術方案的討論、研定等工程技術管理工作。
九、負責招標答疑等相關設計方面的回復工作。
十、參加各種材料、設備的選定和定樣工作。
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
主任: 陳大偉
聯系電話: 0563-3352777